5月13日,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交能[2005]467号文件,对厦门电厂扩建项目进行了核准批复,这标志着该扩建工程已正式取得省发改委的批复。
根据省发改委核准批复,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--厦门电厂扩建项目位于厦门市杏林台商投资区厦门电厂厂区内,按照热电联产进行改造扩建,新建3台220吨/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、2台4.6万千瓦发电机组,替代现有老旧设备,项目总投资58503万元。
项目核准批复,对福建瑞新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电厂全体员工是一个巨大鼓舞,大家纷纷表示,将以高度责任感和事业使命感,快速推进扩建项目工程建设,确保工程建设做到安全好、质量优、工期短、造价合理,力争2005年底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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