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月,瑞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从人力资源因素着眼,结合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现状,相继出台了《委派产权代表管理制度(试行)》和《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》。
《产权代表管理制度(试行)》通过加强委派产权代表的管理,从制度上保障了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,明晰了所委派股东、董事和监事等产权代表的职责及考核办法,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委派产权代表管理制度,为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实现集团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保障。
《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》针对控股子公司的机构设置、定岗定编、招聘录用、岗位变动、薪酬绩效等人力资源管理作出具体规定。该制度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,充分发挥集团人力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,并为人才交流、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和平台。(文/陈凤燕) |